颜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09|回复: 0
收起左侧

以德治国不是唯道德

[复制链接]

2151

主题

2198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1627
QQ
颜才里 发表于 2016-4-19 17: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宗亲,实名注册一下吧,方便大家交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我曾在朋友圈中转过人民网一篇关于“以德治国”的文章,引起不少朋友关注。看得出,很多留言是对此表示怀疑的。综合大家的质疑,主要观点是:单靠道德无法搞好社会管理,必须要有法治和其他综合治理措施的配合,否则不会有效,或者说至少效果不会持久。





  这样的说法看似很有道理。但问题是,“以德治国”之“德”是指狭义上的道德吗?通俗点说,道德就是单指做好人做好事吗?其实不然。对德之内涵的错误认知,是千百年来人们对儒家思想的最大误解之一。





  在传统文化中,德的内涵远比今人的理解宽泛丰富得多。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意思是,大德的表现,就是依道行事。《孔子家语·王言解》中,孔子也说:“夫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尊道也。是以非德道不尊,非道德不明。”他的观点就是,道的作用就是彰明德,德的表现就是尊崇道。没有德,道就无法被尊崇;没有道,德就得不到彰显。这两位先贤近乎给德下了一个定义:德就是依道而行的理想表现之总括,远非做好人做好事这么简单,至少包括按规律做事、按规矩做事、按规则做事。所以,对社会而言,道包括法在内,德也自然包括守法,而且守法是更为基础的底线要求。





  基于对德之本质的理解,“以德治国”是包括法治在内的治国理念。这套治国主张的完整表述,记载于《孔子家语·刑政篇》。孔子说:“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其意是,圣明的君王治理国家教化人民,一定把刑法和政令配合使用。最理想的政治是用道德教化人民,用礼法规范社会。次一等的政治是用政令引导人民,用刑罚加以禁止,处罚那些不守法的人。但只有对教育不能转化、引导又不听从、戕害道义败坏世风的人,才能够使用刑罚。在这个思路中,教育是被置于首位的,用《礼记·学记》的话说,叫做“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这是中华民族古老而伟大的治国智慧,并非孔子首创,但在他那里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发扬。用《中庸》的说法,叫做“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儒家为什么主张这样的治国理念?个中深意,在《论语·为政篇》中,孔子对此有深刻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他说,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规范,百姓就会尽力避免刑罚,但不会有羞耻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法来规范,百姓就会有羞耻心,而且能够自我检点,归于正道。孔子的见地极为深刻,只有走“以德治国”的路子,才能启发人们觉悟人生至理、践行人生正道,进而实现社会的文明进步,这也是儒家特别重视文化教育的根源所在。




  总之,以德治国是一个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德治礼序、刑政相参的完整系统,而不是主张唯道德。孔子和儒家从来不主张唯道德。但是千百年来,这样严重的误读始终挥之不去。难怪《论语·卫灵公篇》中,孔子意味深长地对大弟子子路感慨道:“由(子路之名),知德者鲜矣!”可见,历史上真正懂“德”的人太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颜氏网手机端|小黑屋|颜氏宗亲论坛 ( 闽ICP备12021329号-5 )

GMT+8, 2024-11-22 14:13 , Processed in 0.337063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