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自然就涉及“数理”这个词语的用法问题。在现代汉语的文本中,说到“数理”,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数理逻辑、数学原理。最典型的就是西方现代数理逻辑(mathematical logic)(又叫“符号逻辑”(symbolic logic)),其所谓“数理”其实就是数学(mathematics);数理逻辑不外乎是用数学的公理化方法来处理传统的逻辑学问题。我们知道,数理逻辑大师罗素(Bertrand Russell)与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合著的代表作,就是《数学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
但是,就《周易》本身而论,众所周知,它其实并非数学著作,亦非逻辑著作,而是“筮书”(古经)、“易理”(大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王著的数理逻辑方法毫无根据。当人们用汉语的“数理”去翻译英语的“mathematic”之际,就已经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12]从象数的角度看,“易理”确实就是一种“数理”;当然,这个“数理”不能译为“mathematic”,只能译为“principles of numbers”。这就是说,王著的做法至少在两点上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