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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阎国脈《费县颜林四至清丈碑记》注释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2-10-14 20:42:11 | 浏览:157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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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学联撰)费县薛庄镇颜林村(原诸满村)“颜林”安筑有三座硕大的墓冢,分别为琅琊颜氏始祖颜盛,忠节公颜杲卿及文忠公颜真卿墓。《颜氏家乘•卷六》中,辑录费县知县阎国脉撰《费县颜林四至清丈碑记》佚文,证实了明代万历年“颜林”实际的四至位置,记载着古代临沂琅琊颜氏的悠久历史,谱录颜真卿嗣子颜頵南迁句容居“来苏乡”。汇合南、北颜氏家谱所系资料,可弥补史志之阙。

《费县颜林四至清丈碑记》原文

      颜林[1]距费四十里许,坐落昌国庄[2],乃颜氏先灵所凭依之地也。其林后墓前,庄田左右皆林内地,并无他人尺地[3]杂于其间,且其地亩多寡原[4]有丈量。谁得侵之迩来[5],人心违玩[6]。因僻在乡隅[7],又值年岁久远,遂有一、二不法之民阴行[8]侵占,妄为耕种,殊罔知[9]明有法而幽[10]有谴也。余蒞任甫[11]一年亦未之或知,偶以公务走曲阜[12],颜氏青衿[13],群以此请告,以木本水源之思,出其林图[14],历历可考。余甚为愤快[15],以颜氏之林而在吾费[16],实为胜跡[17],望其林者感动吊古[18]之思。而今为强民窃占,颜氏在天之灵能无怨恫[19]乎?余于是肩其事,按跡查考,细行丈量,某为林墓;某为田址,犂然[20]一清。因得其四至[21],丈量之数勒之于石[22],以垂后来之戒。计东至祊河[23];西昌国庄;南东兴集[24];北元楼山[25]。自南至北,自东至西,共计二十五亩。仍谕[26]邻近居民世世守之,毋得仍前侵害。如违者治之以法庶[27],古跡历千秋而不改,草木同世[28],泽以俱新[29],而颜林其远有荣[30],荫也乎[31],是为载[32]。

万历岁次庚寅孟夏[33] 吉旦[34]
勅授文林郎[35]知费县事[36] 灵石[37]阎国脈撰

注释:


[1]
颜林:颜氏墓茔丛集的处所。
[2]
昌国庄:昌国庄村是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薛庄镇下辖的行政村,与颜林村近邻。
[3]
尺地:一尺之地,极言其小。
[4]
寡原:缺少宽广平坦的地方。
[5]
侵之迩来:渐近以来。
[6]
人心违玩:人的违抗轻慢。
[7]
乡隅:乡村偏僻之处。
[8]
阴行:不为人知的善行。
[9]
殊罔知:特别不知道。
[10]
幽:隐。
[11]
余:我。蒞:来到。任:担任。甫:刚刚。
[12]
曲阜:山东省的县。为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故乡。
[13]
青衿:学子。
[14]
林图:墓林地图。
[15]
愤快:很愤怒。
[16]
吾:我。费:费县。
[17]
胜跡:名胜古迹。
[18]
吊古:感念往昔的人事。
[19]
怨恫:怨恨,哀痛。
[20]
犂然:明确的样子。
[21]
四至:指某块土地上四周的界限。
[22]
勒之于石:刻字于石上,指刻碑。
[23]
祊河:淮河流域沂河水系,临沂主要河流,流经平邑县、费县、兰山区。
[24]
东兴集:古地名,南边靠近金雀山。
[25]
元楼山:北边蒙山脚下,响铃河旁。
[26]
谕:指上对下的文告、指示。
[27]
法: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庶:众多。
[28]
草木同世:与世间同时存在。
[29]
泽以俱新:光泽更新。
[30]
其远有荣:虽然年久时间长,有受人敬重的事迹。
[31]
荫:庇荫。封建时代子孙因先世有功劳而得到封赏。
[32]
载:记录。
[33]
万历岁次庚寅孟夏:明代万历十八年(1590),农历四月,夏季的第一个月。
[34]
吉旦:农历每月初一。泛指吉祥的日子。
[35]
文林郎:正七品文官所授散官名称。
[36]
知费县事:费县知县。
[37]
灵石:山西布政司使河东道平阳府灵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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