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北京
北京 更多城市
通行证 注册 | 登录 登录
图谋武力干涉中国内政必遭迎头痛击(国际论坛)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5-11-18 11:00:42 | 浏览:15034次 ]

杨伯江 唐永亮

2025年11月18日05:4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小字号

  借炒作台湾问题实现强军扩武的政治企图、无视时代潮流与中国统一决心的军事冒险主义,必将遭到中国人民的迎头痛击,必然遭到爱好和平的亚洲各国的共同反对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也是日本战败80周年。在这一历史节点,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发表涉台危险言论并拒绝撤回,这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公然挑衅,更是对中日关系的严重破坏、对中国核心利益的公然挑衅。

  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1894年发动甲午战争,次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台湾50年。1945年,日本签署投降书,正式接受《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规定台湾归还中国的国际法律文件,台湾作为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已从法律和事实两个层面回归中国。

  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是日本必须履行的严肃政治承诺。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明确规定,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1978年两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1998年和2008年的中日第三、第四个政治文件,均重申坚持联合声明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方承诺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从而排除了日本对台发展官方关系的法律空间。2007年,时任日本首相福田康夫访华,进一步阐明日方不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独”,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不支持“入联公投”。对照这些郑重承诺,不难看出,高市早苗涉台言论明显违背了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政治基础与政治互信。

  图谋武力干涉中国内政必遭迎头痛击。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发动长达14年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所犯反人类罪行罄竹难书。中国人民在极其艰难险恶的国内外环境和条件下,不屈不挠,浴血奋战,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伟大胜利。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行径也使本国人民付出了惨痛代价,和平宪法就是在反思战争的社会潮流中应运而生的。高市早苗无视日本战后经济社会发展是基于反思二战历史教训而取得的事实,企图沿袭军国主义借势民粹的历史老路。借炒作台湾问题实现强军扩武的政治企图、无视时代潮流与中国统一决心的军事冒险主义,必将遭到中国人民的迎头痛击,必然遭到爱好和平的亚洲各国的共同反对。

  (作者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25年11月18日 02 版)

  相关阅读:

  绝不容忍高市早苗在台湾问题上的越线挑衅(钟声)

  警惕日本战略走向的危险转向(钟声)

(责编:杨光宇、付龙)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概念标识性概念纵横谈)

徐剑锋

2025年11月18日05:5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小字号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标识性概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国家法治统一”的概念,并指出了立法领域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一些地方利用法规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全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造成障碍,损害国家法治统一”;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至关重要”;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等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对于消除区域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夯实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为“十五五”时期以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保障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运行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制度机制,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的普遍性品质与市场的统一化需求存在天然、内在契合。如果市场制度规则存在区域分割和差异,就会增加市场运行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阻碍商品、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导致跨区域交易出现梗阻甚至紊乱。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有利于健全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包括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市场退出等市场基础制度,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壁垒,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这决定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是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

  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疏通国内大循环卡点堵点,激活国内大循环动能动力,加快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彰显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的特点,增强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完整产业体系、丰富人才资源的优势,最终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彰显。从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眼,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主要包括以下目标:

  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弘扬宪法精神,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维护宪法权威的制度机制。

  落实平等对待原则。“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是法律赋予民营经济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基本权利。要坚决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不断完善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地位的法律规则与制度机制。

  健全公平竞争机制。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保障在华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国民待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断完善和保障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则与制度机制。

  当前,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国家法治统一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从立法层面来看,个别地区或者部门的立法中有不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的地方,如变相实施市场分割、指定交易、歧视外资和外地企业,缩减上位法禁止范围、放松监管,违反行政许可法、增设或者变相增设行政许可,违反行政处罚法、改变上位法处罚规定,违反行政强制法、增设或者变相增设行政强制,违反法定授权、违法变更行政管理事项层级等,从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固化了市场结构;从执法司法层面来看,行政执法领域的“同案不同罚”和司法领域的“同案不同判”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司法、趋利性执法司法、执行难等现象尚需从源头上杜绝。因此,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应当覆盖法治的创制、实施、监督、保障全过程,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特别是从完善维护法律规范体系统一和法治实施体系统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快形成完备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而强大的基础制度保障。

  完善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维护法律规范体系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各级立法机构和工作部门要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法律规范体系的统一,是法治实施、监督、保障体系统一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高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障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维护法律规范体系统一的制度机制日益健全成熟,包括立法规划机制、法典编纂机制等。根据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加强立法规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统一。备案审查制度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元素,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制度“压舱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进一步从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角度强调“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目前,制度上我国已形成由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等各系统分工负责、相互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实践中通过备案审查纠正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立法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如2024年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审查纠正某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中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的有关规定,审查处理某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中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的有关规定等多项案例,产生了积极示范效应。“十五五”时期,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与加强:

  坚持政治性与法治性的统一。备案审查既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法治工作,也是一项法治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加强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从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国一盘棋的政治高度来谋划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契合预期管理机制。既要恪守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基准,又要严把政治性(是否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合目的性(规定措施是否符合立法目的和实际情况)两个审查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和部门立法中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符合或者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的偏差或误差问题,确保“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含含糊糊、拖拖拉拉,不能打折扣”,确保部门和地方立法贯彻实施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变样,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审查。重点关注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加强对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专项备案审查,从对一域、一件的纠正走向对全域、全局的治理,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特别是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制度规则,严禁违法违规给予财政奖补、税收返还、土地出让等政策优惠行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针对个别地区、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将区域壁垒政策包装成合法规范的问题,在对涉经营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要突出适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精准识别并清理含有市场准入限制、主体义务增设或差别待遇设置的规定,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在备案审查中探索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当然就包括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内容,要加强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比如,“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宪法和党章都有明确体现,可以考虑以此为探索切口,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工作的先行作用,在备案审查中稳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逐步完善合宪性审查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经营主体对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等问题的关切,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奠定基础。

  健全执法司法机制,维护法治实施体系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实施体系的统一是国家法治统一的核心。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实施制度机制,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严格公正司法”为导向,持续完善统一高效的涉市场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健全统一规范的涉经营主体执法司法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让经营主体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执法领域,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同案不同处”问题,推动行政执法秩序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结合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设定要于法于规有据,特别是要严格遵循政府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经营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原则,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任意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或者减损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晰行政裁量权边界和程序,切实有效统一和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涉经营主体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机会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差异化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司法领域,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解决司法中的“同案不同判”问题,推动司法秩序的统一。当前,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出现的“同案不同判”现象,成为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作为推进严格司法的重要任务。2020年2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将构建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机制融入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全过程,从完善规范体系、健全分歧解决机制、加强业务管理与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探索科技赋能全方位持续努力。特别是要通过完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文件制度,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完善裁判规则指引平台,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促进司法尺度统一,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科学把握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全方位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增强在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复杂环境中维护市场统一、经济安全的能力,以国家法治的统一塑造和保障全国大市场的统一。比如,针对异地违规执法司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要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适应经济社会生活结构的变迁,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改革司法管辖体制,完善地域管辖冲突解决机制,从源头上破除执法司法地方利益工具化,不断提高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和法治实施的协同性,从而以完善的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作者为杭州市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


  《 人民日报 》( 2025年11月18日 09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福建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025年11月18日08:56 | 来源:福建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11月17日,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复信青年汉学家精神,研究福建省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福建实际,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要学习借鉴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特区精神,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工作,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台开放合作,加强两岸互联互通,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创新,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系统性改革成效。要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体系化科技创新能力,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快构建体现福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完善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党性过硬、视野开阔、善于创新、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要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精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坚决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会议强调,要落实全球文明倡议,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深入挖掘福建丰富的文化资源,推动汉学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走深走实。要搭建合作交流的桥梁、文化传播的桥梁、友谊沟通的桥梁,推动形成更多跨学科、跨语言、跨文化的高质量研究成果,鼓励福建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更好实现文化交融、民心相通,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会议听取了第三届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筹备工作、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等情况汇报,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周琳)

(责编:江苇杭、吴舟)




“2025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2025年11月18日08:58 | 来源:福建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2025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11月17日,“2025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马来西亚国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印尼地方代表理事会副主席尤里斯·拉维亚伊,缅甸总统府第二办公室部长吴哥哥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中国—东盟中心秘书长史忠俊出席并致辞。马来西亚国会上议院副议长努尔·贾兹兰出席开幕式。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主持开幕式。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郭宁宁作主旨演讲。

周祖翼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发展中国与东盟的友好关系并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深化与东盟的友好合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重要起点之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与东盟友好关系源远流长、日久弥新。福建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助力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我们将积极推动福建与东盟基础设施“硬联通”、机制规则“软联通”、人文交流“心联通”,一体推进丝路海运、丝路飞翔、数字丝路等标志性工程,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持续加强友城、科技、教育、文旅等领域交流交往,让合作之路越来越宽、合作之门越开越大、合作纽带越拉越紧,为联结东盟2045愿景与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与会嘉宾代表在致辞中,高度称赞“中国—东盟周”已成为中国和东盟各界共话友谊、共商合作的重要平台,高度评价中国与东盟国家务实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增进各国人民福祉注入新动力。他们表示,明年适逢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5周年、中国—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5周年。站在历史新起点上,各方要继续携手并肩、同心合力,共同书写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崭新篇章。

中国公共外交协会会长吴海龙、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张军等中外嘉宾代表作了主旨演讲。东盟国家政要、驻华使节代表,东盟秘书处等国际组织代表,福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等出席。

开幕式上,发布了《中国—东盟贸易投资进展报告》、中国—东盟共建文化IP数据库倡议,宣布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跨境业务正式开通。

此次活动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东盟中心共同主办,主题为“命运与共:联结东盟2045愿景与中国式现代化”,共安排高端主题对话会、中国—东盟青年海洋合作圆桌会、2025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机遇对接会等多场主体及配套活动。(记者 周琳)

(责编:江苇杭、吴舟)




从“事后整改”到“事前防范”,公安机关推动执法权力规范化运行

让每项执法行为受监督、被评判(法治聚焦)

本报记者 张天培

2025年11月18日05:5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小字号

  11月17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举措成效。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郝云宏介绍,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2020年11月以来,紧跟形势任务变化,公安部积极推动制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23件,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19件,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同时,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努力让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源头管控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同比均下降约6%

  近年来,为加强执法源头管控,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确保人民群众报案“应接必接、该受必受、当立则立”。

  据介绍,各地公安机关规范接报案程序,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情况,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在网上实现对全量案件类警情的登记管理。

  此外,公安机关加强接报案场所建设,多地打造了接报案中心,集中接受群众上门报案,对所有案件进行归口管理。其中,广西全区120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接报案中心,2024年刑事案件超期立案问题同比下降20.4%。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接报案工作。其中,辽宁、吉林、浙江等多地公安机关探索推行“码上报案”,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专属二维码,整个报案流程就能快速完成。

  据了解,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同比下降71%;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同比均下降约6%。

  推进一站式办案

  全国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3266个,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目前,全国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3266个,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机制,带动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有力地提升了执法质效和人权保障水平。

  在各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可以看到科学设置的功能区室,各类警务资源力量汇聚于此,实现了审查讯问、案件审核、财物保管等各个环节规范高效进行,既保证了执法安全,又提升了办案质效。

  中心严格落实讯问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案件法制审核、法定办案时限等规定要求,自建成应用以来,各地普遍实现重大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江苏、重庆等地办案效率提升30%以上。

  在一站式办案基础上,中心还设置了医疗体检、邮政快递、伤情鉴定、未成年人保护等功能,为办案民警和案件当事人及时提供各种辅助服务。

  执法全程留痕

  130万余部执法记录仪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30万余部,全程现场记录,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自觉依法履职。

  “公安机关对从接报案到案件办结的执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进行记录,警情案件信息全部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形成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动问题从‘事后整改’到‘事前防范’。”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陈敏介绍,民警在开展接处警、当场处罚、现场勘验等现场执法活动时,必须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开展讯问时,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以制度约束民警依法讯问取证,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常亮的执法镜头,不仅成为准确记录、还原执法现场活动的“黑匣子”,更将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警情案件的处理置于规范执法要求的“聚光灯”下,让每项执法行为受监督、被评判,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此外,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做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有效保障了公安机关案件办理工作,也有力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吴硕参与采写)  

  

  延伸阅读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厦门公安打造“涉案财物保险箱”

  如何保存、处置涉案财物,才能既保证操作规范,又最大限度避免财物贬值,降低对受害人权益的影响?这一问题曾一度困扰着办案机关。

  为破解这一难题,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联合市财政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打造“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政府配合、系统集成一体、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物品集中管理、信息网上流转、中心集约处置”。

  从涉案财物被依法扣押的那一刻起,便进入了这个“涉案财物保险箱”,每一步操作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其价值也得以最大限度保全。

  厦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陈仲怡介绍,以涉案车辆为例,过去,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涉案车辆可能面临露天停放、缺乏专业维护、管理分散等问题,极易导致车辆损耗,既影响司法公正,也使受害人权益受损。

  如今,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办案机关对涉案车辆进行分类,规范审前先行处置流程。“办案单位无需考虑运输、存放、管理、评估拍卖、销毁等问题,仅需通过线上平台点击指令,由第三方相应提供上门取件、物流转运、集约处置等服务。”陈仲怡说。

  此外,中心为所有保存的涉案财物设置“电子身份证”。每一件涉案财物都有一个对应的二维码编码,扫码即可全程跟踪其去向。

  中心运行以来,管理、处置刑事、行政案件涉案财物“零差错”,实现办案效率、执法规范“两提升”,执法风险、行政成本“双下降”。截至目前,该中心入库保管、流转、处置涉案财物170万余件,已拍卖、变卖、返还、销毁等规范处置120万余件,有效节约办案时间15万小时和行政成本1.2亿元。

  (本报记者张天培采访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5年11月18日 10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


上一篇: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下一篇:李强会见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
发布评论
称呼:
验证码:
内容:
用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