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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复信参加“共航蔚蓝:中美青年友谊行”活动的两国学生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6-05-29 07:09:36 | 浏览:24080次 ]

习近平复信参加“共航蔚蓝:中美青年友谊行”活动的两国学生

2026年05月29日06:0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小字号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5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复信参加“共航蔚蓝:中美青年友谊行”活动的两国学生。

  习近平表示,很高兴得知两国学生搭乘“中美青年友谊号”,共同经历了难忘的友谊之旅。中美友好的故事由人民书写,中美关系的未来由青年创造。2023年11月我提出“5年邀请5万名美国青少年来华交流学习”倡议以来,已有超过5万名美国青少年来华参访,提前两年半实现预期目标。在交往交流中,中美两国青少年双向奔赴,加深相互了解和理解,结下深厚友谊,书写了两国人民友好交流的崭新篇章。

  习近平指出,青少年最富有朝气,最富有梦想,是中美关系的未来和希望,也是世界的未来和希望。期待更多中美青少年接过两国友好事业的接力棒,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成为跨越太平洋的“友谊使者”,为中美关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近日,参加“共航蔚蓝:中美青年友谊行”活动的中美两国学生致信习近平主席,感谢“5年5万”倡议为两国青少年学习交流提供了宝贵机会。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9日 01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习近平同奥地利总统范德贝伦就中奥建交55周年互致贺电

2026年05月29日06:0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小字号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5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奥地利总统范德贝伦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5周年。

  习近平指出,建交55年来,中奥关系栉风沐雨,保持健康稳定发展。2018年,我同范德贝伦总统共同确立中奥友好战略伙伴关系新定位,开启双边关系发展新阶段。去年5月,新一对“熊猫使者”亮相维也纳,进一步深化两国人民友好情谊。当前,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中奥两国作为世界和平的促进者、多边主义的支持者、自由贸易的维护者,更应共同坚持互尊互信、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我高度重视中奥关系发展,愿同范德贝伦总统一道努力,以庆祝建交55周年为契机,推动中奥关系迈上新台阶,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范德贝伦表示,2018年我对华进行国事访问,同主席先生一道将两国关系提升为友好战略伙伴关系,这对双边关系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过去55年间,奥中两国合作持续深化,人文、教育、科研、文化、经济等各领域交往频繁,双边友好基础不断夯实。当前国际形势动荡不安,奥中保持广泛联系、共同维护稳定、增进理解尤显重要。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推动双边关系不断深入发展、提质升级。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9日 01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习近平同苏里南总统西蒙斯就中苏建交50周年互致贺电

2026年05月29日06:0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小字号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5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苏里南总统西蒙斯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0周年。

  习近平指出,中苏友谊源远流长、历久弥坚。半个世纪以来,双方始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持续深化互利合作,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我高度重视中苏关系发展,愿同西蒙斯总统一道努力,以两国建交50周年为新起点,增进战略互信,赓续传统友谊,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更多成果,共同书写中苏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新篇章。

  西蒙斯表示,建交50年来,苏中关系持续深入发展,两国友谊牢固深厚,战略合作日益紧密。我十分珍视两国在各领域合作的丰硕成果,展望下一个50年,期待双方进一步增进团结、深化和拓展合作,实现繁荣发展的共同愿景。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9日 01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王希鹏

2026年05月29日06:0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小字号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来引领。”管党治党抓得越紧越实,正确政绩观“压舱石”就越稳,发展“长跑”就越有后劲,就越能创造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管党治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政治引领和政治保证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者互为因果、相互成就。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中,管党治党责任既是政治引领也是政治保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又能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管党治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政治保证。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越是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越要通过管党治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像树木难以长在浮沙之上,正确政绩观不会在管理宽松软的环境中得到树立和践行,而是需要党组织通过严格的责任制去引导、规范。管党治党的目的,就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让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犹如一艘巨轮远航,只有通过严格的管党治党,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筑得更牢,把党员队伍的作风锤炼得更硬,才能让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通过管党治党,坚决清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就能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政治保证,确保发展不偏向、不走样,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始终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领导核心。

  管党治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思想堤坝。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观反映党员干部对履行职责、创造业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集中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端正政绩观的思想源头抓起,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铸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甚至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自己和小团体牟取私利;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究其根本是党性出了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必先知之而后信之,信之而后行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的坚定,来自思想理论的坚定。认识真理,掌握真理,信仰真理,捍卫真理,是坚定理想信念的精神前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作为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要把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思想武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做好本职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管党治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作风保障。作风和政绩观互为表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从戒虚浮之风做起,从树务实作风抓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切实为基层减负,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麻痹松懈;有的为了短期出彩、快速升迁,搞“盆栽工程”“翻烧饼”;有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有的抓工作固守套路不出思路,回避矛盾不敢担当,遇事要么层层向上请示,要么层层向下签责任状,就是不去抓落实。这些问题既是作风问题,也是政绩观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作风锤炼,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坚决清除作风上的“顽瘴痼疾”,讲真话、察真情、报真数,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纠治政绩观错位导致的盲目决策、好大喜功、铺张浪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管党治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检验标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最终要体现在为民造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做事”不“作秀”、“造福”不“造势”,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这要求党员干部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管党治党责任的“度量衡”检验,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管党治党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制度保障。权力观直接影响政绩观。管党治党通过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压缩错误政绩观的生存空间。我们党通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止任性用权,通过完善党纪党规,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增加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通过明确纪律要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错误的政绩观往往与不良作风相伴相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通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只唯上不唯实”“只图热闹不重实效”的假把式失去市场,使热衷于搞“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的干部无处遁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制度治权、依规用权,完善制度、立好规矩,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应当怎样干搞得清清楚楚,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着力压缩权力任性空间。

  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建设工作做得扎实、管党治党严实的地方,往往也是干群关系和谐、发展后劲充足的地方。以党建促发展的实际成效,正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证明。可以说,党建是统领,发展是目的;党建是保证,发展是结果。如果管党治党宽松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发展成果不仅无法惠及群众,甚至可能因权力滥用而偏离正确轨道。

  强化管党治党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刚性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建设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务实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持续发力、步步为营,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正是在管党治党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刻进党员干部骨血的“铁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决不能有丝毫懈怠。

  管党治党责任重大,没有哪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可以置身事外。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管党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仅靠中央或少数领导干部就能完成,需要每一个党组织都扛起担子、迈开步子、干出样子。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表态拥护多、主动抓得少,对一些问题心知肚明却装聋作哑。有的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认为“两个责任”就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些倾向都是错误的。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如同500多万根“桩基”,桩桩入地、根根扎实,党的执政大厦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偏差。有的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作为,认为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有的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的还是管党务的,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放弃应当履行的责任。有的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效果却不佳,甚至与中心工作“两张皮”、没有什么效果。有的缺乏系统观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导致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个别地方长期在几个点上打转转,甚至用拔苗助长的方式栽培典型,用“开小灶”“吃偏饭”的方式催生典型,结果不仅不能以点带面,而且助长虚浮之风。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归根结底是政绩观出了问题。一名真正具有正确政绩观的党员干部,必然是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的,必然在管党治党上较真碰硬,而不是爱惜羽毛。反之,如果一名党员干部在管党治党上打折扣、搞变通,对歪风邪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纪违法问题不敢斗争、不愿斗争,那么无论他嘴上把正确政绩观喊得有多响,其政绩观本质上都是错误的。

  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过程,也是正确政绩观从“软约束”变为“硬杠杠”的过程。政绩观本身是一个“软约束”,管党治党责任为“软约束”装上“牙齿”、把“内心戏”变成“实景图”。各级党组织通过量化考核指标,让重党建、重实绩从理念要求变成可检查、可量化的具体动作;通过追责问责,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追究责任;通过考核评价和鲜明的用人导向,直接与干部的升降去留挂钩。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正确政绩观不再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柔性倡导,而是干部必须遵循、必须践行的刚性约束。

  落实好责任,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没有清晰的责任体系,正确政绩观就是空中楼阁;没有责任上的全链条,再好的体系也会流于形式,政绩观就容易出偏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大战略举措。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其中“责任上全链条”是一项重要内容。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坚持“责任上全链条”与“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目标一致。同时,二者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上又各有侧重。“责任上全链条”侧重于责任的“纵向贯通”,解决的是责任“断档、脱节、传递不到位”的问题,强调的是责任运行的连续性;“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侧重于责任的“横向边界”,解决的是责任“模糊、交叉、无人认领”的问题,强调的是责任内容的精确性。二者协同协调、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为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指明了方向。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从纵向上看,各级党组织都要压紧压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从横向上看,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也就是“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责任,推动形成党的各级组织、各类主体严负其责、齐抓共管、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主体责任在管党治党责任中处于关键地位。管党治党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看主体责任落实如何。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战略全局出发强调“主体责任”,这是管党治党的重大思想、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明确了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谁来负责、如何负责”的问题,有效扭转了责任虚化、层层递减的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密责任链条。

  一个地方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局面如何,关键在于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尽到了责任。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表态拥护多、主动抓得少,对一些突出问题抱着“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态度,当“沉默绅士”。此类倾向必须坚决纠正。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围绕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群众利益等,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要主动抓、主动管,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自身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围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党组织集体担当的“大合唱”。党委要当“领唱”,把方向、管大局。书记要当“主心骨”,带头耕好自己的“党建责任田”。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围绕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等,聚焦主责、干好主业,既不能去行使党委和政府的职权,也不能代替职能部门去抓监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决不能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一套。党员干部要围绕严于自律和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帮助,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履行好具体责任。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不能当“好好先生”,为了所谓个人形象,任由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受损害。要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全面从严治党如同一场精心的园林养护,目的是要通过明确生长的正确方向、立起支撑的规矩支架、扶正被风雨吹斜的树木、强健抵御病虫害的免疫系统,从而营造阳光充足、通风顺畅、土壤肥沃的政治生态,让每一棵“树木”都能在规矩的框架内自由向上生长,根深叶茂、生机勃发,最终形成万木争荣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这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通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为管党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制度能够保证我们党将分散的意见建议转化为系统科学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我们党始终维护团结统一、作出科学决策、凝聚前进力量的制胜法宝。就像营造一座宏伟建筑,既需要每位工匠贡献精湛的技艺和独特的见解,又需要总设计师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统筹全局、定盘落子。

  科学决策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科学决策,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其中,“发扬党内民主”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党内意见表达渠道,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党的创造活力。“集中全党智慧”是科学决策的丰厚沃土。作为世界第一大政党,我们党的党员、基层组织分布广泛,具有广泛的信息触角优势,能够敏锐感知经济社会发展的细微变化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诉求,能够从不同视角对复杂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研判,汇总形成科学的决策建议。

  “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相互贯通。其中,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源头活水”,没有广泛的民主,政绩观就会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又是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生动体现”,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民主才不会变成“空谈”。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有的做规划、抓发展不尊重科学规律,不顾现实条件与历史阶段,不分析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不计投入成本、不算产出收益,盲目追求“大手笔”“超常规”,甚至脱离地方实际搞所谓“跨越式”,造成严重失误和浪费。有的视集体研究为形式,将专家论证当摆设,凭个人好恶定项目,靠主观臆断上工程,把“敢于拍板”异化为“随意乱拍”。有的为了树“个人权威”、显“魄力胆识”,在重大事项上一意孤行、强行推进,导致项目烂尾、债务堆积、生态破坏等严重后果。有的在决策时胆大妄为、无所顾忌,造成严重损失,背后往往牵涉腐败问题,是为了权力寻租、牟取私利。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权力观扭曲、规矩意识缺失,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原则和专业理性之上,把公共资源当作实践个人构想的“试验田”,不仅造成发展停滞、财政虚耗,更透支了群众信任、损害了事业根基。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也明确要求“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中,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二者紧密联系、内在统一,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党的力量,既来自集体的智慧,也来自个体的担当。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就像一艘行稳致远的航船,既要有船长统一指挥的“舵”,也要有每位水手奋力划动的“桨”,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在这一制度中,集体领导是“定盘星”,确保方向不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决不能由个人“拍脑袋”说了算。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让大家把意见拿到桌面上当面锣对面鼓、“掰开揉碎”研究讨论。集体决策的过程,是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智慧汇聚,更是铁规矩硬约束,坚决防止“一言堂”。

  个人分工负责是“责任田”,确保执行有力。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定了调,剩下的就是分头去抓落实。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有明确的责任田,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长。班子成员要像“钉钉子”一样,一锤一锤把分担的任务敲实,像“拧螺丝”一样,一圈一圈把自己负责的工作拧紧,既不能“等靠要”当甩手掌柜,更不能各自为政唱对台戏。

  实践中,要坚决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个人专断,把集体领导当成“橡皮图章”,搞“我的地盘我做主”;另一种是软弱涣散,把分工负责当成“分家过日子”,遇事推诿扯皮,搞“龙多不下雨”。必须清醒认识到,集体领导不是“大呼隆”式的眉毛胡子一把抓,分工负责也不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班子成员要像十根手指弹钢琴,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成事不败事、补台不拆台。只有把集体的“大脑”和个人的“手脚”融为一体,既靠集体智慧“把好舵”,又靠个人担当“划好桨”,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科学决策从来不是靠个人“拍脑袋”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过程中形成的。党员干部参与研究重大决策时要认真思考,出于公心充分发表意见;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真实情况,要及时客观全面反映上来,不能只报喜、不报忧。在分管领域和主政地方,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坚决不搞个人专断、“一言堂”,不搞个别授意、私下交易,有效识别并坚决摒弃那些急功近利、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善于正确集中,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提炼出来,防止议而不决,确保能够形成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科学决策。党组织作出重大决定后,党员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按照党中央精神和集体决策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不能在落实集体决定时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组织或他人,不能违规插手干预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或者应该回避的工作事项,确保组织决定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敢于负责、敢作敢为,定下来的事情,特别是党中央定下来的事,一定要抓好,一步一步推进,一点一点落实,直到抓出成效,做到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总之,只有把民主集中制贯穿于政绩创造的全过程,决策时靠集体智慧“辨真伪”,执行时靠分工负责“抓落实”,监督时靠制度约束“纠偏差”,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政绩观扭曲的土壤,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9日 09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2026年05月29日06:0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小字号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

  《规划》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规划》对标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目标,部署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6方面重点任务,提出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更大力度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作用7方面政策举措。同时,明确了“好房子”建设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扩面提质增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等14项重大工程和行动。

  《规划》要求,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明确本地区城市更新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细化落实重点任务,确保顺利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9日 01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003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26年05月22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发文字号:国发〔2026〕12号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2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坚实基础。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二、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一)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推动城市特色化发展。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因地制宜实施城市更新,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宜居县城建设,开展县城体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加强边境小城镇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推动老旧街区厂区、低效产业园区、低效楼宇等转型升级,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城市产业创新活力。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赛事经济、体验经济等。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二)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全面摸清城市存量资产资源底数,推动已供未开发土地和在建项目分类处置,盘活闲置低效的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商品住房、公房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强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更好满足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群体基本住房需求,逐步解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参与城市更新。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着力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样化住房需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三)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外交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建设一批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开放节点城市。发挥世界城市日、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等作用,加强在联合国人居署等多边合作框架下的城市更新国际交流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建筑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国际合作,提升中国建造品牌国际影响力。三、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一)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兼顾增量建设与存量更新,全链条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建设改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鼓励居民开展既有住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推广装配式装修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应用性能优异的新型建材。在新建、改造住宅项目中开展数字家庭建设,丰富数字家庭应用场景。(二)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建成2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小区开展专项体检,聚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服务功能和环境品质实施针对性改造。支持具备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结合改造同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维护水平。(三)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补齐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加强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优化提升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和慢行系统,因地制宜增设健身休闲运动场所,推进社区服务智能化。(四)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改造提升老旧商业街区、生活街区,完善功能布局,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文商旅体展等融合业态,创新沉浸式体验等多元消费场景。实施老旧交通枢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更新改造。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完善厂区及周边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改造提升。(五)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充分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设改造托育服务设施,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完善全民阅读设施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改造“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乒乓球等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进社区、进公园,举办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整治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开展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加快公共场所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建设儿童友好空间。(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城市快速路立交和出入口设置,改造瓶颈路段和节点,完善次支路网,实施道路微循环改造工程。严格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推动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一体化改造。优化城市货运网络规划设计,健全分级配送设施体系。实施老城区停车补短板行动,鼓励建设集约化停车设施,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改造,按规定配建充电设施。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区域停车综合治理行动。四、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一)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修复受损山体、采煤沉陷区和特大矿坑。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序推进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持续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排污口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因地制宜推进渠化河道改造,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统筹推进城市噪声等污染治理。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二)加快城市建设绿色转型推动高耗能公共建筑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绿色设计,持续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和机械,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和噪声。(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城市节水,建设海绵城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建设运维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体系,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存量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优化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建设公交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改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构建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五、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一)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对城市C、D级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建档立卡并动态更新。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精准消除安全隐患。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优先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实施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稳步推进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和地震易发区房屋抗震加固。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二)稳步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优先实施改造。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做到征收补偿到位、项目资金平衡。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合理工期和建设质量。(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管网体检,加快实施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热力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优化燃气设施布局,加强上游供给。推进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深入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推动老旧供热管网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统筹国防动员和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强化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热力、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风险的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及早发现和管控风险隐患。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运行质效,健全监测体系,完善风险隐患高效协同处置机制。(四)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支持盘活闲置低效资源,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应急服务体系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推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及多种应急资源共建共用,完善应急避难功能,构建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街道、社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强化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理,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D、E级桥梁隧道进行更新改造。提升工程防火保障能力,加强工程防火和消防审验技术力量,建设国家工程防火实验室和防火能力仿真模拟自主平台。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六、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一)推进资源调查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的保护前置机制。加强与全国文物普查衔接,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形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潜在对象名单,开展预保护。按规定认定公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省级和市县级保护对象认定公布,规范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二)加强整体保护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文物及周边风貌。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修缮。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三)推动活化利用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在严格保护其核心价值与风貌的前提下,引入新业态新功能,以文化赋能产业发展,丰富城市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功能,同时避免过度商业化、同质化。(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特色风貌。开展城市设计并作为城市风貌管理的重要依据,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提升空间品质。加强建筑设计管理。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推动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强化优秀建筑设计作品正向引导作用,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提高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水平。提升住宅建筑设计品质。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一)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好“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城市治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监督评价,依托数智化手段提升城市运行和治理效能。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二)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运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助残等领域延伸。推动住宅小区建设骑手友好社区。加强互嵌式社区建设。(三)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打造集约统一、数据融合、高效协同的城市数字底座。完善CIM基础数据库和标准体系,丰富拓展“CIM+”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场景。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赋码,建设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基础信息库。推动区块链赋能住房交易、产权登记等。健全国家、省、城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八、建立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一)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健全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推动项目常态化储备和动态调整。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完善城市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创建。实施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按照简明精准、务实管用原则,研究建立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二)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允许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支持用作项目资本金。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在确保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优化金融支持措施。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业务范围内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金融服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采用综合开发、银团贷款、项目投资等市场化模式给予支持。探索金融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有效举措。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政府、市场、居民资金合理共担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三)更大力度支持盘活存量土地规范空间复合利用。增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适应性,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并明确规划管控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推行多部门并联审批和联合监管,推动土地用途和建筑功能依法合理转换。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鼓励多主体合作改造。合理降低土地整合、置换、联合开发中的税费负担。规范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土地供应方式,支持带方案出让。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完善地价计收规则。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健全与混合利用、功能兼容、立体开发相适应的不动产登记规则。按照土地使用权地上地下空间分层供应情况,依法依规办理登记。灵活采用预告登记、按户首次登记等登记类型提供服务。因历史文化、特色风貌保护等原因需要保留建筑物、构筑物的,支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四)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体检制度,对超过一定年限的房屋建筑定期开展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统筹现有房屋安全管理相关资金,支持拓展资金来源,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以市场化方式提高房屋安全保障能力。(五)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政府统筹协调各类存量资源,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建立居民、产权人、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机制。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库和智库,引导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培育城市更新专业化运营机构。完善城市更新社会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处置机制。(六)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研究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法律。研究制定城市更新、城镇住房保障、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法规,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支持有立法权的地方出台城市更新相关地方性法规。研究健全城市更新标准体系,完善城市设计、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标准。鼓励制修订符合地方需要的技术标准。(七)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开展可持续城市更新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加强城市更新科研力量。建设城市更新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开设城市更新相关学科专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联合培养城市更新工程硕博士、卓越工程师。开展城市更新领域特色学院建设,实施城市更新领域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实施建设英才培养计划。将城市更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城市更新工作培训,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九、组织实施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明确本地区城市更新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确保顺利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新时代党领导城市更新的创新政策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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