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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如何认定匿名诬告、有意陷害行为?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4-06-28 07:34:26 | 浏览:139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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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官网官微特开设《党纪学习教育问答》专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要义,以及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学习中常见的疑惑和违纪风险点等,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专家学者进行解答,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提供学习参考。

今天推出第十九期《如何认定匿名诬告、有意陷害行为?》,敬请大家持续关注。

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第十九期:如何认定匿名诬告、有意陷害行为?

解答专家

王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教授

如何认定匿名诬告、有意陷害行为?

答:一、《条例》的规定和主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检举、控告权利是党员的基本权利,是向组织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实践中,有一些党员为了实现个人私利、宣泄个人情绪,歪曲真相、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蓄意中伤他人。例如,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不免会触碰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奶酪”,有人便对其制造谣言、混淆是非,加以打击报复;在干部提拔、岗位换届之际,有人故意“炮制”“黑料”、栽赃陷害,给竞争对手“使绊子”;还有人因为自身的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颠倒黑白、捕风捉影,大肆举报以泄心头之愤。诸如此类的诬告造谣,成本很小,却危害极大。不仅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使得纪检监察机关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不利于准确研判该地区、该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而因此遭到恶意陷害的领导干部而言,虽说清者自清,但一旦被举报,难免会承受极大的心理压力,很可能会挫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甚至“寒心”,从此一蹶不振,影响了政治前途,也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而且会把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水搅浑,导致人心惶惶、管理失序,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甚至波及社会风气。“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之一,祛邪方可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对此,《条例》从违反政治纪律的高度旗帜鲜明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

二、适用要点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实践中,认定诬告陷害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捏造的事实不必达到被追责的程度。诬告、陷害、制造谣言本身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就体现了“政治品行恶劣”。从诬告行为造成的影响上看,只要行为人所捏造的事实、反映的问题足以引起有关部门和组织启动调查即可,不需要被诬告陷害人实际受到了纪律或法律责任追究。从捏造的事实的严重性上看,假设捏造的虚假情况为真,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置,但只要可能对他人产生不良的政治影响或一定的名誉损失即可,不要求达到违纪的程度。

第二,从各种客观因素综合判断诬告陷害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实践中,“造成损害和不良影响”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加以认定。例如,因被诬告陷害导致他人提拔晋升、岗位调整、干部交流、评奖评优错失机会或者关键节点的延期延后;给他人身心健康、家庭情况、工作状态、干事积极性造成消极影响;引起有关机关和组织启动追责程序,给监督执纪执法资源造成较大浪费;给本单位本部门的政治生态、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干干净净的上下级关系造成消极影响;诬告者通过诬告陷害获得了职务职级晋升或者奖励资格等利益;等等。根据《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诬告陷害具有“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应从重处理。

第三,准确界定诬告陷害和错告的区别。从表面来看,诬告陷害和错告都是检举控告的事实和实际情况不符,本质区别在于二者的主观意图不同。诬告陷害行为人是故意使他人受到错误处理,往往出于打击报复、栽赃嫁祸、猜疑嫉妒的心理和动机;而错告人的主观心态是维护党纪法规、维护公平正义、行使党员权利,自认为举报内容是真实的,只是由于过失对情况没有全面了解造成举报失实。认定主观意图要从举报问题的来源是凭空捏造还是有所根据,举报的内容是“无中生有”“恶意编排”还是如实陈述,以及举报时机、和被举报人的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根据《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

第四,匿名并非认定诬告的必要条件。根据《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有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没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就属于匿名检举控告。尽管诬告的举报方式通常会采取匿名等隐蔽的方式来进行,但匿名并非认定诬告的必要条件,实践中有的举报人为避免打击报复也可能采取化名或匿名的方式。《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信息。对检举控告人涉嫌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确有需要采取上述方式追查其身份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纪委监委批准。”

三、相关法规和纪法衔接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第四条规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检举人、证人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诬告陷害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监察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四)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如果党员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刑法》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还要适用《条例》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如果诬告陷害者是公职人员的,还应受到政务处分。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习时报社、党的建设教研部、机关党委联合出品

策划:王益民、祝灵君、何忠国

监制:李 莹

主编:李军辉

责编:郭丽娟

校对:孙 宇

新华社权威快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致以节日问候

2024-06-28 11:50:09新华社

再过几天就是中国共产党103周年诞辰,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国党建研究会
2024年06月28日06:5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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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出要把“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作为大党必须解决的六个难题之一,强调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体系完备、内涵深刻,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的评价标准,推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有标可量、有标可循、有标可依。

  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提供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理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理解这一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对于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的评价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价值取向,深刻阐释“为什么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总结百余年党的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深刻指出:“我们党一路走来,能够战胜一切强大敌人、一切艰难险阻,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敢于担当、英勇斗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高度,深刻指出:“积极担当作为、敢于善于斗争,才能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使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担当作为的历史传承和精神根脉,更加深刻认识到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的迫切要求。

  明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丰富内涵,深刻阐释“什么是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担当作为的定位,指出“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对于担当作为的指向,指出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对于担当作为的表现,指出“敢于担当,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担当作为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回答了什么是真担当真作为。

  明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践要求,深刻阐释“应该怎样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树牢正确政绩观方面,“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在服务大局方面,“要心怀‘国之大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在抓落实方面,要求“干事业就要有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担当作为既要体现在干事创业具体行动上,也要体现到理论学习、思维理念等方方面面。

  明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方法,深刻阐释“怎样激励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键少数”带头担当方面指出:“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关于为担当者担当方面指出:“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在关于靠制度激励担当方面指出:“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部署了“过河”的任务,也指导解决“桥或船”的问题,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措施和办法。

  明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组织路径,深刻阐释“组织怎样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用人导向上强调,“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在教育培训上强调,“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在考察考核上强调,“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激励干部大胆开拓、担当作为”;在管理监督上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只有真正做到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才能真正为事业担当,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性循环。

  规律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提供逻辑机理

  认识规律、把握规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蕴含着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内在逻辑和规律的深刻认识。

  从政治逻辑出发找准根基原点。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也是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的根基原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为“好干部”立起20字的5条标准,把“信念坚定”列为首要标准。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必须坚决把政治性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注重从政治上把握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导向和根本要求,将站稳政治立场、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作为金规铁律,不断夯实干部担当作为的根基。

  从系统逻辑出发注重融会贯通。从理论体系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我们在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十三个坚持”有机衔接起来,把蕴含其中的根本原则、科学布局、重点任务关联起来。从方法体系看,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着力将干部选育管用的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将政治思想、能力作风、实践实绩等方面贯通起来。

  从历史逻辑出发坚持赓续传承。从马克思提出“勤务员”“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到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突出“有知识、懂专业、锐意改革”“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等干部担当作为要求,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成为好干部标准的重要内容;从“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国为民担当是中国从政者特有的精神品格。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两个结合”,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指明了前进方向。要坚持“两个结合”,在坚持的基础上发展、在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既不丢老祖宗又讲出新话,提出契合实践发展的标准体系。

  从实践逻辑出发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应实践而生、向问题而行,出发点就是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时代以来,针对干部担当作为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顽瘴痼疾。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凸显出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发展逻辑出发不断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从提出干部担当作为的理念,到逐步形成一套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理论体系;从讲干部担当,延展到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宽视角;从对担当作为提出外在行为要求,到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鲜明树起干部担当作为评价标准,也必须保持敏锐性和开放性,顺应干部队伍建设发展新实际,体现鲜明的时代性。

  评价要素: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担当作为标准细化实化具体化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归根到底是从中找到干部担当作为的行为特征和具体表现,得出新时代新征程干部担当作为的衡量标准,让担当作为的要求变得清晰明了、可比可感。

  政治忠诚度。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终身必修课,自觉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要心怀“国之大者”、党之大计,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善于从党和人民的立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护航中心大局,结合岗位职责,全方位保障、全要素支撑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一切行动听指挥,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遵循组织程序。严守党的纪律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正确政绩观。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谋划推进工作时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在制定政策措施时以群众意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工作落实时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在评价工作时以群众口碑为重要标准。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带头弘扬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谋划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推动工作注重因地因时制宜、讲求实效。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端正干事动机,摒弃私心杂念,不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要一任接着一任干,把握好潜绩和显绩的关系,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对已有的部署和规划,只要是科学的、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符合群众意愿的,就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棒接着一棒干。

  强烈责任感。要敬业奉献、忠于职守,端正领导干部的角色定位,把岗位职务看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和责任,常修从政之德,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待工作,用心耕好事业“责任田”。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就当仁不让、大胆地干,挺身而出、坚决地干,敢于直面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付诸行动。要敢于讲真话、反映真实情况,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及时主动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发扬艰苦奋斗、踏实勤勉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到一地爱一地,以实干为荣、用实绩说话。

  有效执行力。要干事雷厉风行不拖沓,在紧要关头善于拍板、科学决断,把“工作效率”体现在抓落实的方方面面。该办的事不要拖、坚决办,能办的事不要等、立刻办,难办的事不要停、想办法办,确保推进速度快、落地见效快、执行效率高。要始终保持拼搏进取的旺盛斗志,切实对照先进找差距、自我加压提标准,创造出色、出彩、出众的工作业绩。以干在先、抢在先、赢在先的业绩,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争创一流。要工作一抓到底敬终如始,以坚定的信念信仰抓落实、干到底、抓闭环。以“完成”且“完美”的工作要求,在勇于直面问题中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要依纪依法依规办事,始终秉持纪律意识、法治理念、制度思维,确保每一项工作合法合规、合情合理,自觉维护纪法权威,积极稳妥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本领适配度。要专业素养过硬、能力本领高强,加强学习,拓宽眼界和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精学专业理论,深学业务知识,把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成效。要逢敌敢亮剑遇事敢斗争,发扬斗争精神,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对不当言行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要破难攻坚能闯新路,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善于打破思维惯性、路径依赖,直面矛盾、正视困难,全力攻坚改革发展的堵点淤点。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28日 09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2024-06-28 11:49:05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7日下午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各项建设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进一步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中央组织部秘书长张景虎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表示,再过几天就是我们党103周年诞辰,我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系列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同时也要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党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习近平强调,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抓好本级带下级、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格局,推动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全面过硬。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线下线上全覆盖。

习近平指出,要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必须抓好思想建设这个基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加强党性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理论武装和实践运用、强党性和增本领相结合,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习近平强调,要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必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治病强身相结合,改进党员管理机制,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着力抓好政治监督、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切实让特权现象和腐败问题无所遁形。

习近平指出,要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必须加强系统集成,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做好顶层设计、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文章,面向实践需要,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习近平最后指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好头、当表率,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团结带领全党把党治理好、建设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理响中国】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向前进

2024-06-29 11:21:24求是网

“全党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2024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系列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放眼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如此严肃认真地对待自身建设,如此高度自觉地以科学的态度、体系化的方式推进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的显著优势,也是引领时代的制胜之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证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管党治党方式;只有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构建到哪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之一是“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必须深刻认识到,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面对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只有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使全面从严治党更加体系化,才能更好地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各项建设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系统工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进一步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具体来说,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我们一定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梁佩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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