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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理念改变中国引领时代
[ 编辑:颜建波 | 时间:2025-08-15 09:35:48 | 浏览:12196次 ]

新华社记者

2025年08月15日05:4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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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年的日子。

  20年前的这一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安吉余村考察调研,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

  沿着“两山”理念的科学指引,余村之变今非昔比,中国之美日新月异。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两山”理念不仅深刻改变中国,也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球探索凝聚共识、指明路径。

  (一)人文底蕴  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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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阵雨过后,余村草木苍翠、蝉鸣悠长。抬眼望去,山腰间,氤氲旖旎,好一幅江南风光图。

  20多年前,这个位于浙江北部的小山村,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有矿,那就开山炸石;有水,那就径直排污。一时间,粉尘弥漫、溪流浑浊……

  走老路,难以为继;找新路,忐忑迷茫。那天下午,热浪滚滚,不大的村委会会议室里,座无虚席。

  “我们通过民主决策,关了矿山和污染企业。”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鲍新民汇报工作时声音放低,显得有些彷徨。

  “你们关矿停厂,是高明之举!”习近平同志面带笑容,果断明了地说,过去我们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本身,它有含金量。

  寥寥数语,让大家心头一亮、茅塞顿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断,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

  “我曾在中国黄土高原的一个小村庄生活多年,当时那里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百姓生活也陷于贫困。我那时就认识到,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己。”七年知青岁月,生态环保的意识扎根在青年习近平心中,“两山”理念蕴含的对于保护和发展的深邃哲思其来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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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陕西梁家河,利用有限条件在生态脆弱的黄土高原修淤地坝、建沼气池,改善人居环境;在河北正定,扛着自行车蹚过满是泥沙的滹沱河,“我那个时候就想治理这个滹沱河,想防汛、修坝”;在八闽大地,不由得感叹“我来自北方,对厦门的一草一石都感到是很珍贵的”;在黄浦江畔,谋划上海产业的“腾笼换鸟”,鲜明指出“产业发展做‘加法’,能源资源消耗做‘减法’,生态环境保护要成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看山、看水、看林、看田、看湖……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生态”“保护”始终是高频词,“两山”理念的大思路一以贯之。

  在云南洱海边,仔细察看生态保护湿地,留下“立此存照”的约定,殷殷嘱咐:“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在内蒙古赤峰市马鞍山林场,叮嘱护林员们,要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守好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

  2020年3月再访余村,看到村里的变化,强调:“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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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

  从农村大队知青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同志的自然情怀和人民情怀未曾改变、愈发深切。

  “两山”理念和以其为核心理念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两个结合”的生动诠释。

  面对生态危机,马克思主义告诫我们:“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

  “两山”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生产力”理论,蕴含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揭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

  2018年5月4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

  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很早就形成了质朴睿智的自然观。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2016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信手拈来的古语积淀中国传统文化丰富的生态智慧。

  “这‘两座山’要作为一种发展理念、一种生态文化”,在《之江新语》中,习近平同志阐明“两山”理念蕴含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文化培育等深刻意涵。

  “两山”理念这一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科学论断,早已飞出余村,在中国大地开花结果,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以“两山”理念为指引,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二)辩证思维  系统谋划

  与西方现代化遵循的生产力发展单纯服从于资本逻辑截然不同,“两山”理念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习近平总书记道出其中关键。

  “两山”理念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短视做法。与此同时,讲求只有把绿色发展的底色铺好,才会有今后发展的高歌猛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强调“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

  在海南,提出“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海南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在云南,叮嘱“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贵州,强调“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美国知名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者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在其《生态文明与生态革命:基于生态马克思主义视角》一文中指出,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不仅从根本上与资本主义的本质相对立,更是完全超越了西方社会所推崇的环保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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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深深牵挂。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明确“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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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黄河流域发展,强调“黄河流域发展的内涵一定要定义清楚,不是不发展经济,而是要以黄河生态保护为重要的背景依据”。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我国山更绿、水更清,家园更加美丽。森林覆盖率超过25%;全国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4%;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

  当然,保护绿水青山不是不发展,而是要更好地发展。“两山”理念讲究以绿生金,塑造经济发展的绿色新动能、新优势。

  2021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现场。听大兴安岭林区的林场工人周义哲代表提起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成效时,习近平总书记回应:“你提到的这个生态总价值,就是绿色GDP的概念,说明生态本身就是价值。”

  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这里面不仅有林木本身的价值,还有绿肺效应,更能带来旅游、林下经济等。”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良好生态本身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两山”理念生动诠释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关系,成为引领促进绿色发展的新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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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高西沟,几代村民拍崖畔、筑地埂、挖水沟、垒埝窝,种上了苹果树、枣树、杏树、核桃树,再不是“山上光秃秃、年年遭灾荒”的旧日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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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宜宾,昔日厂房变身长江公园。远处,三江新区日新月异,一些企业已将产业延伸到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走上新的产业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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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多月前,一封回信让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嘎拉村村民激动不已。“得知这几年村里又有新变化,乡亲们的收入增加了,为你们高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信里表达了“把雪域高原的自然美景保护好,把‘桃花村’品牌擦得更亮”的殷切希望。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下,各地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努力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三)创新变革  久久为功

  走进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捷文村,溪流潺潺,满目苍翠,令人心旷神怡。村口的大石头上,“全国林改策源地”几个大字格外显眼。

  “当年在摸索中搞改革,干部和群众都忐忑不安。正是当时担任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来调研,及时肯定了我们的探索,才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今年60多岁的钟泰福,曾是捷文村村支书,一路见证了村里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程。

  钟泰福说,林改前,村里林子的产权是集体的,当地群众习惯了靠山吃山,乱砍乱伐的行为管不胜管,就连赶上火烧山,很多群众都只等着村干部来救火。

  2002年6月21日,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到武平县调研,明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确定了林改方向。

  所有权明晰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武平加快发展林下产业,武平林改经验很快在全省推开。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向全国层面推进。

  如今,捷文村种起了紫灵芝等中药材,养鸡、养蜜蜂也如火如荼,建起了“我有青山”主题馆,推出了灵芝采摘节、生态研学等项目。2001年到2024年,捷文村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00元增加到35750元。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

  在风景秀丽的新安江畔,有一家化工企业,是当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缩影。2003年4月23日和2005年9月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两次前往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察,对这家企业的循环利用技术给予肯定,称赞这就是循环经济的具体表现。

  “我们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回收氯甲烷,用于有机硅单体的生产,然后从有机硅单体生产中回收盐酸,用于草甘膦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引下,新安股份进一步推进技术迭代、产业集聚和体系升级,走上一条从传统化工企业向现代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在《之江新语》里,有一篇发表于2006年9月15日的文章,习近平同志在文章中鲜明指出:“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才能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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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修订实施“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多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新时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昭示党中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

  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我国出台“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从淘汰落后煤炭、钢铁、水泥产能,到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再到坚持源头防控、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系列举措共同发力,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河湖面貌也实现根本性改变。

  更多绿意在大江南北蔓延。从生态产品到生态旅游,从横向生态补偿到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断探索深入,以绿生金的路子越走越宽广。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挑战,习近平主席向世界庄严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我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陆续发布“双碳”目标下的“1+N”政策,加快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努力推动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两山”理念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一场关于中国“两山”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专场活动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框架下举行,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出席,聆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声音。

  近年来,以“两山”理念为代表的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

  ——201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会议通过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决定草案。

  ——201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宣介中国生态文明之道。

  ——2018年,时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索尔海姆在考察浙江后,对“两山”理念表示高度赞赏:“我们希望把这些经验带给世界各国,并以此来激励各国改善生态环境。”

  “两山”理念让中国与世界有了更多共鸣。“在推动全球面向生态文明转型的道路上,中国正在成为引领者。”美国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安德鲁·施瓦兹表示,中国通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当中,在发展模式上提供了一种令人信服的替代方案,“这种引领是及时的、有远见的、鼓舞人心的。”

  “在这个气候危机、生物多样性丧失与生态压力交织的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应成为全球生态治理的普遍信条,这不仅是中国智慧,更应该是人类共识。”比利时前驻华大使帕特里克·奈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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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的郑重宣示启迪人心、光照未来。在壮阔实践中,“两山”理念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两山”理念源自中国、面向世界,指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梦想稳步化为现实,也必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护地球家园作出新贡献。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5年08月15日 01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哈尔滨构筑“冰城制造”新优势(奋勇争先,决战决胜“十四五”)

本报记者  崔  佳  祝大伟

2025年08月15日05:4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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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机容量100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世界领先,巴掌大小的“宇航级压电快反镜”帮助卫星高清记录太阳耀斑……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冰城制造”持续上新、绽放新彩。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要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扎实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发挥科技创新的增量器作用,全面提升三次产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

  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哈尔滨优化完善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构筑“冰城制造”新优势。

  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冰城制造”脱胎换骨——

  哈尔滨电气集团汽轮机公司重型汽轮机装备加工装配数字化车间,“智慧大脑”的屏幕上清晰呈现制造信息。“数字赋能,上半年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5.2%、产量同比增长49.8%。”汽轮机公司副总经理张宏涛说。

  煤电、核电主设备和重型燃气轮机均占国产装机总量的1/3,大型水电机组占国产装机总量的一半……哈尔滨电气集团乘“数”而上转型升级,彰显“国之重器”实力。

  哈尔滨以数智化转型为抓手,着力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竞争力。2024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49.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营收同比增长18.5%。

  创新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冰城制造”向新提质——

  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哈尔滨飞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磁悬浮输送系统进入第二代测试生产。“第一代产品已实现应用,第二代产品即将投放市场。”公司综合部经理刘路也介绍,该技术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团队。

  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全力构建“全要素”“全链条”“一站式”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截至目前,该研究院依托哈工大科研团队新设企业30余家,储备优质项目60余项。

  立足高校科研资源优势,哈尔滨聚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创新创业生态圈。去年,全市就地转化科技成果1080项,实现产业化投资93.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3041户。

  持续延链补链强链,“冰城制造”集群发展——

  在2025世界无人机大会上,纵列式重载无人机铂影T1400以1300架意向订单刷新联合飞机集团纪录。“这是我们在哈尔滨研发制造的新产品。”联合飞机集团董事长田刚印说,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配套设施,都可以在这里得到满足。

  以航空工业哈飞、中国航发东安、东北轻合金3家企业为龙头,哈尔滨聚集产业核心配套企业百余家,构建起涵盖通航飞机、无人机、卫星、发动机的全产业链布局。哈尔滨航空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哈尔滨高端装备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先进金属材料产业等集聚发展。2024年,哈尔滨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新能源产业产值同比分别增长22.5%、7.6%、10.3%。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把高质量发展的根基锚定在实体经济上,不断加快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重塑振兴发展新优势。”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于洪涛表示。


  《 人民日报 》( 2025年08月15日 01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08月14日19:12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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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二、第七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2013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7号公布 根据2025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 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 签证的类别和签发

第五条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七)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八)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九)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十)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一)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二)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三)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一)申请C字签证,应当提交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件或者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申请D字签证,应当提交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

(三)申请F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件。

(四)申请G字签证,应当提交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五)申请J1字及J2字签证,应当按照中国有关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L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等材料;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还应当提交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件。

(八)申请M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中国境内商业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件。

(九)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

(十)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一)申请S1字及S2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者入境处理私人事务所需的证明材料。

(十二)申请X1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X2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十三)申请Z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

签证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外国人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接受面谈:

(一)申请入境居留的;

(二)个人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曾有不准入境、被限期出境记录的;

(四)有必要进行面谈的其他情形。

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签证需要向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签证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签发条件的,签发相应类别签证。对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机关应当在签证上注明入境后办理居留证件的时限。

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

第十条 外国人持签证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的,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

第十一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

第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的手续或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决定,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并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签证停留期限延长后,外国人应当按照原签证规定的事由和延长的期限停留。

第十五条 居留证件分为以下种类:

(一)工作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

(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四)团聚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第十六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本人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一)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等证明材料。

(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

(四)团聚类居留证件,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长期探亲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等证明材料;入境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当提交因处理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相关证明材料。

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的手续或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第十九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申请办理停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及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予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不予签发停留证件:

(一)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

(二)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

(四)不宜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或者签发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

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所持出境入境证件注明停留区域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临时入境且限定停留区域的外国人,应当在限定的区域内停留。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居留:

(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

(二)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三)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四)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

(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离开原招收单位的;

(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的;

(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 金融、教育、医疗、电信等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核实。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证件的签发管理,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查和遣返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置遣返场所。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拘留审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由于天气、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第三十条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的,应当出具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报到;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变更生活居所或者离开限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遣送出境的,作出遣送出境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的具体期限。

第三十二条 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无力承担的,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提供保证措施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遣送外国人出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被决定限期出境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注销或者收缴其原出境入境证件后,为其补办停留手续并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一)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二)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被收缴或者注销的;

(三)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的;

(四)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予签发签证、居留证件情形的。

签发机关对签证、停留居留证件依法宣布作废的,可以当场宣布作废或者公告宣布作废。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或者收缴:

(一)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或者被他人冒用的;

(二)通过伪造、变造、骗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的;

(三)持有人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

作出注销或者收缴决定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签发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

(二)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

(三)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四)短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含180日)。

(五)长期、常驻,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180日。

本条例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期限和受理回执有效期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七条 经外交部批准,驻外签证机关可以委托当地有关机构承办外国人签证申请的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

第三十八条 签证的式样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规定。停留居留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公布,1994年7月13日、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责编:赵忆桐、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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